我院参评的三项标准获首批“上海标准”发布
2020-12-31
12月24日,上海质科院参与评价的《CCP12两化披露实务标准》(CCP SCS 01-2017)、《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用锗酸铋闪烁晶体》(T/SAS0003-2018)和《金锭》(Q/SGEB1-2019)获首批 “上海标准”发布。
我院作为“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上海标准”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在参评过程中,为相关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背景收集,分析申请标准项目所涉行业现状、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梳理引领市场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指标或关键要素等初评前期技术服务,并负责组建专家组,开展专业初评、专业终评,提出标准先进性评价技术意见等工作。
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是《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的创设性规定。《条例》明确,上海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上海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在标准文本上使用“上海标准”标识。“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目标,是把“上海标准”作为高水平的标准品牌来打造,比照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形成一批比肩国际先进水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标准集群,让“上海标准”成为高水平标准的代名词,“上海标准”专用标志成为高水平标准的特有符号,不断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
今年4月,“上海标准”评价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经自愿申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评价、社会公示、“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综合评定,最终确定10个标准项目为“上海标准”,涵盖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首批10项“上海标准”,充分体现了标准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技术创新以及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如我院参评的“上海金”标准(《金锭》),是“上海金”集中定价交易机制的信用基础,目前全球多家知名大型黄金企业均采用该标准生产金锭,并实现了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的质量互认,标准为提升“上海金”在国际黄金市场的定价权提供了支撑,有力助推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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