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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科院牵头起草的《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等级划分要求及评定方法》团体标准日前正式发布

2021-12-13

114日,由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上海市节能协会归口的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等级划分要求及评定方法》团体标准(TSHJNXH0009—2021)正式发布。该标准是质科院联合上海市节能中心、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单位,采用“合格评定功能法”,参照“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价”模式编制的,用于以市场化模式开展“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分级评定工作”的一整套评定指标体系。标准的发布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标准空白,对规范行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据悉,相关政府部门已计划采纳将分级评定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当前,数字化转型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专篇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节能减排领域作为最早、最急迫进行数字化化转型的领域之一,上海在推进智慧城市过程中,就将能耗在线监测作为重要内容,相继出台支持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政策,先后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企业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同时,越来越多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通过数字化转型,采用在线监测技术确保节能效益分享公平合理。但由此催生出大量的各类能源管理系统,这些系统名称、功能千差万别,由于相关标准缺失,导致无法准确评价相关的平台实际应用成效。

基于以上背景,《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等级划分要求及评定方法》应运而生,标准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针对目前能源管理系统市场现状,以推动实现智慧节能降碳为目标进行设计以平台功能及应用效果作为评定依据,引导供需双方不断提升能源管理数字化水平。标准设置功能级别管理绩效要求两个评价维度。其中,功能级别分为统计、考核、管理、能效、智能5个级别;管理绩效要求分为基本、普通、成熟3个级别。两个维度充分考虑能源统计上报、企业内部管理、节能合规要求、能效提升及智能管控目的,重点从实现功能上进行评价,推动用能单位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引导能源管理信息化服务企业开发出更适应市场需求的能源管理系统

在标准应用方面,用能企业可将该标准作为建设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前期评标依据和后期验收标准,并利用该标准对已建成的能源管理数字化化平台进行自评估,明确进一步改进内容;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提供商可参照标准不断开发更高级别的系统,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专业评定可根据平台运营实际对其给出客观的诊断报告,进行分级评定,为企业提升能源(碳)管理水平给予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可采纳此标准用于政策支持依据。

下一步,上海质科院将联合上海市节能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分级评价”工作,向完成评定的单位及其能源管理数字化平台颁发等级评定证书,帮助广大企业清晰地认识能源管理系统对于企业节能减排的作用,助力企业更有效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助推本市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