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餐饮店场所布局、人员管理、环境卫生、食品来源、设施设备等标准化管理,保障供应的食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长宁区质量协会组织起草了《小餐饮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liangqq1125@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小餐饮管理规范有关意见反馈”。
附件:1.《小餐饮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长宁区质量协会
2023年1月18日